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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0财报-
城发环境: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89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29号)。深交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9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3号),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于9月25日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及相关文件。 2.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4日完成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实际募集资金5.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80%,债券期限为1年。 3.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航空港环保能源项目40%股权转让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仔细研究,综合考虑目前标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资产状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投资机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