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城数控 证券代码:835368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春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截至报告期末,除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13.20亿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4月24日、2023年6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股权激励情况 1、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上(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11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具体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上(www.bse.cn)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五.二.(五)”所述。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行权价格调整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即以公司总股本233,499,6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该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应由36.535元/股调整为36.335元/股;因有10名激励对象不满足激励资格,需对其获授的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22,800份。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截至报告期末,本次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和注销相关事项已办理完毕。 截至2023年10月21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届满。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存续期,该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和尚需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将根据公司实际安排逐项处理。 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拟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期权总量为514.125万份,其中拟首次授予411.30万份,预留102.825万份。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70)。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单独持股3%以上的股东临时提案,提请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内容;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除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内容外,其他内容未变化。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79)。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0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59名激励对象授予411.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准备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相关工作。 (四)承诺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的承诺内容具体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四.二.(六)”所述。 (六)被调查处罚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春安先生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2003号),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李春安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2023年1-9月,公司设备类产品新增订单金额为96.90亿元左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设备类产品在手订单金额为110.36亿元左右,其中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订单金额为96.36亿元,电池片及组件设备订单金额为8.90亿元,其他配套设备订单金额为5.10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业务已获取中标通知书,尚未完成最终签订的订单金额约为6.38亿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