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242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钟永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股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务; 上表股东钟永铎,上表股东张立祥:钟永铎为张立祥之表弟; 上表股东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远沪港深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表股东宁波致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江致信弘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远沪港深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宁波致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江致信弘远股权投资合伙企(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 上表股东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表股东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系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2023年7月6日,胶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公司出具受理通知书——胶劳人仲裁字{2023}第1335号,仲裁申请书公司申请索赔额为人民币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此事项尚未开庭。 2、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季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公告号:2023-056),内容为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号:2023-057),内容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3、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1)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以及《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号:2021-004)、《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号:2021-005)以及《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号:2021-006)。 上述议案并经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2021年1月29日为授予日,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完成对51名授予对象授出1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详情可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号:2021-018)。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股份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议案、《关于确认预留股份授予对象》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议案。同日,公司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预留股份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公告》(公告号:2021-075)、《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预留股份授予对象的公告》(公告号:2021-076)以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号:2021-077)。 上述议案并经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股份激励对象获授事宜的议案》,确定2022年1月12日为授予日,详情可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公告号:2022-006)。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完成对19名授予对象授出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详情可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号:2022-053)。 (2)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及《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师建华、徐胜锐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107)、《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110)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并经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1月15日为授予日,详情可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权益授予公告》(公告号:2022-133)。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完成对67名激励对象授出301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详情可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号:2022-135)。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之第五节——二——(六)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受限资产为银行的承兑票据保证金和远期结汇的保证金,期末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39,003.40元,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4%,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0%,占比较小且承兑票据保证金的受限期限较短。 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未有在途远期结汇业务,故此受限资产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注:本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