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骏创科技 证券代码:83353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安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满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晶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1、沈安居和李祥平为夫妻关系;2、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沈安居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祥平为有限合伙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单位:美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骏创北美履约租赁合同而提供不超过125.00万(含本数)美元的备用信用证担保。 2023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商业银行提供了80.00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同时,子公司骏创北美的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比例,对上述担保向公司提供同等比例的反担保措施。 (三)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2022年末,公司已将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截止上述出售资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因无锡沃德日常经营需要,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累计为无锡沃德提供借款本金1,975.37万元,该等借款对应的尚未支付利息252.65万元,本息合计2,228.02万元。因公司出售了持有该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无锡沃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导致该笔借款被动形成对外借款,双方已协商一致达成还款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借款本金1,617.69万元,该等借款对应的尚未支付利息417.64万元,本息合计2,035.33万元。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1、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第一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议案》《2021年度第一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议案》,截至2021年6月25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实施,持股平台工商备案完成,共计45名员工参与,间接持有公司共73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20)、《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2022年度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后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0人,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安居先生以及财务总监唐满红女士。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3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20.00万股的4.17%,其中首次授予196.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20.00万股的3.55%;预留34.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20.00万股的0.6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4.78%。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最终实际首次授予74人,合计首次授予数量187.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89元。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权益均未解除限售或行权。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权益数量的调整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授情况,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费用及对公司业绩影响等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81)、《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82),及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2022年11月25日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拟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相关事项进行后续授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2023-067)。且本次议案已经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73)。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公司存在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之“第四节、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承诺目前均在正常履行中。 (六)其他重大事项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再融资相关议案,拟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骏创科技研发总部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且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3-055)、《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73)等相关公告。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