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刘其、主管会计工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罗仕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注: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了885,04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由原来的300,271,902股减少至299,386,862股,上年度7-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由原来的0.9938元/股调整为0.9968元/股,上年度1-9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由原来的2.0176元/股调整为2.0237元/股。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有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按规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对因租赁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年初数进行变更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按规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对因租赁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年初数进行变更调整。 执行上述准则解释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列示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