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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8财报-
永利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史佩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成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公司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对外投资事项 (1)对外投资设立成都全资子公司 公司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成都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成都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报告期内,永利带业(成都)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成都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关于成都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Yong Li Holland B.V. 8%股权 经公司总裁审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YongLi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永利香港”)拟以自有资金122.49万欧元购买Aris Wind B.V.持有的Yong Li Holland B.V.(以下简称“永利荷兰”)8%股权。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Yo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以下简称“永利国际”)持有永利荷兰59%股权,此次股权转让生效后,公司将通过永利国际和永利香港共计持有永利荷兰67%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Yong Li Holland B.V. 8%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3)收购永利辽宁7.50%股权 经公司总裁审批,公司以人民币117.04万元收购自然人崔松哲持有的永利(辽宁)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辽宁”)的7.50%股权。公司已持有永利辽宁74.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永利辽宁82.00%股权。报告期内,永利辽宁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 恽俊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9月28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于成磊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3、变更办公地址 自2023年9月28日起,公司办公地址由“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58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98号”;邮政编码由“201702”变更为“201706”。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