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对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苏州科阳以国资部门核准的挂牌底价为依据,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方的方式增资扩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公开征集投资方对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议案》,同意苏州科阳增加注册资本20,022.3521万元,20名投资方按每1元注册资本2.74693元的价格认缴出资额,取得苏州科阳44.00%的股权,增资总金额为5.5亿元。截至2023年3月末,上述增资已完成,苏州科阳完成了工商变更并已收到全部增资款。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9日、2023年4月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2023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司董事长王茂和先生与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芈永梅女士、谭为民先生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公司总经理王靖宇先生也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总经理职务。2023年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靖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李维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增补李维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牛丹先生、解清杰先生、周洪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维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牛丹先生、解清杰先生、周洪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镇江固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23年4月11日,镇江固废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701号),同意镇江固废股票自2023年4月12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9日、2023年4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控股子公司获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4、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贡震秋女士、沈飒女士分别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贡震秋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担任副总经理;沈飒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仍担任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王曼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5、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固废收到了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拨付2021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函》,镇江固废所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二期项目获得547.85万元资金补助。报告期内该补助资金已全额收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6、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9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7.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新纳环保股东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宇、夏荣华、李亚东、向君持有的新纳环保合计 77.70%的股权,股权收购款为15,151.50万元。2023年10月,公司支付了股权收购款,新纳环保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已完成,新纳环保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9日、2023年10月1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7.7%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