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0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4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1381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8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9号)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4号),根据上述报告,公司已消除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相关影响,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2023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8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3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收到润达泰出具的《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根据《承诺函》载明的内容,润达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3,872,5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74%)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标的股份弃权权利。《承诺函》生效之日满三年,即2026年11月2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肖建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寒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