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126.08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后的股份已于2023年9月2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023年10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78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