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 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17万元,同比减少96.48%,主 要系公司核心产品陆续中标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受中标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同比降低;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数个研发项目,已立项研发项目按进度推进,研发投入大幅增加。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4,737.91万元,较期初增加38.77%,为未到结算期的应收销货款。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9,992.28万元,较期初增加122.12%,主要是对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的建设投入。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6,017.70万元,较期初增加48.85%;长期借款期末余额13,099.85万元,较期初增加45.91%,主要是本期新增的银行借款。5、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发生额为3,837.82万元,同比增加32.98%,主要系可转换债券计提的利息费用及确认的汇兑损失增加所致。6、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费用发生额为8,634.65万元,同比增加33.70%,主要是研发新立项项目按进度推进,研发投入大幅增加。7、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22.60万元,同比减少35.47%,主要系上期收回票据承兑保证金所致。8、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54.64万元,同比增加76.61%,主要系本期购买的银行理财减少所致。9、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1.85万元,同比增加132.61%,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要求执行,并对相应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等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进行调整。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