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12号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25.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39.77%,公司光伏业务进一步发展扩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583.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86.2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56.3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设备和采购原材料支付的资金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99.6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未到期的中小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56.7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订单增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整体规模也相应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400.5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增加。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43.0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预付的采购款增加。 存货较年初增加117.6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辅料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73.2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采购的设备和原材料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长期应收款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798.6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新增设备、部分在建工程以及政府代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 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增加。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为保证流动资金需求新增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857.33%,主要系本报告期采购原材料新增部分应付票据尚未到期。 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56.4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采购设备及原材料的应付款项增加。 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615.0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预收货款,导致应向客户交付货物的履约义务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33.3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人员增加,期末应付员工薪酬增加。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3.9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减少。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47.02%,主要系上期预收客户材料款本期销售结转。 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74.02%,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增加。 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62.49%,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续签租赁办公楼及厂房所致。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代建部分及售后回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增加。 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32.81%,主要系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期计入 本期收益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65.12%,主要系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103.71%,主要系本报告期因收入规模扩大所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 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减少48.0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亏损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9.7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新能源业务逐步扩大,光伏业务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94.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光伏业务成本增加。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78.8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3.6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9.7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00.8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光伏业务加大了研发项目的投入。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45.29%,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银行贷款,利息费用增加,以及政府代建部分确认长期应付款对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产生的利息支出。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4.1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9.2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42.20%,主要系本报告期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50,882.55%,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76.22%,主要系本报告期设备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91.6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资产报废损失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31.9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6.94%,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36.96%,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了银行贷款。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76.49%,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汇率收益减少。 二、股东信息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及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未达到1.0的合计6名激励对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2万份。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并已于2023年8月24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184.0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1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及限售股解禁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中登公司进行了相关登记工作。4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4.08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期间的交易日;8名激励对象本次共解禁1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9月25日上市流通。报告期内,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0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鸿新新能源对外投资建设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 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年产10GW高效N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二期及新增10GW硅棒4GW硅片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其中项目用地及合作模式采取“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后续将另行签署《代建回购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