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10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规已正式颁布并实施,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实现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募集下一步发展所需建设资金,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531,638,10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北部湾港集团将以111,1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0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黄省基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公司原监事梁勇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补选何典治、饶雄为公司监事,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当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与会监事表决,选举何典治担任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周少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会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江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