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建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小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庆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股份回购事项 1、2023年第一次股份回购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13.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4,000.00万元,不超过7,000.00万元。 上述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24日开始,至2023年8月23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为42,722,572.7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61.03%,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2.14%。(因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13.00元/股调整为12.90元/股) 2、2023年第二次股份回购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12.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500.00万元,不超过2,50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尚未发生首次回购股份交易。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