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证券代码:00291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秀的中国能源服务商,在深耕城市天然气业务的同时,积极推进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服务,以科技求发展,持续开展科技研发与装备制造业务及供应链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84亿元,同比增长30.92%。其中,城市天然气业务收入120.22亿元,同比增长10%,城市燃气供应量(含代管输量)36.74亿方,同比增长18.89%;供应链(油品化工其他能源等大宗商品)业务收入48.37亿元,同比增长167.27%;延伸业务(工程服务和本地生活服务)业务收入3.50亿元,同比增长21.81%。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及向公司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向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2023年9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38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