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同益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同益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财报-
同益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分子”)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征收协议》,高新区管委会征收江西高分子60,881.35平方米土地,退回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并扣除相应土地奖补资金后,江西高分子共收回283.48万元。(注:江西高分子于2022年以1,232.85万元竞得信丰县高新区土地使用权146,674.80平方米,用于“电子信息新材料华南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5日、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择机出售持有的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股份166.5125万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减持聚赛龙股票143.34万股,取得投资收益2,85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涉及调整数据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