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45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国家税务局返还的个税手续费和增值税加计扣除。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相关事宜 (1)2023年8月,公司获悉控股股东茅庆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34,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展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2023年8月,公司获悉控股股东茅庆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3,004,054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34,13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公司报告期内中标相关事宜 (1)2017年11月14日,公司与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签署了《北京市通州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一包)合同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560.6107万元,后因工程量变化等原因,合同总金额变更为8,122.60万元,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目前该合同按约定正常执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就该合同已确认收入5,568.49万元。(2)2022年1月,公司与中共辛集市委政法委员会签署了《中共辛集市委政法委员会雪亮工程运维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15.95万元,采用三年分期支付方式支付,每年11月份支付完成。运维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 10日到2025年1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标项目签署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就该项目已确认收入559.09万元。 (3)2023年8月,公司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上海分行”)防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监测项目的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3年10月,公司与农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防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监测项目采购框架合同》,约定公司为农行上海分行提供智能用电监控模块、用电监控探测器(主机)含通讯、温度探测器等防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监测项目设备及质保期后维保服务,农行上海分行依据合同约定的采购单价结合实际采购的设备及服务数量向公司支付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标项目签署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3、公司获得政府补助事宜 2022年6月,公司收到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区科工商信局关于下达2022年番禺区第二批科技经费(产业人才项目)的通知》(番科工商信财【2022】2号),公司的“低代码物联网开发平台研发及组态化设计在金融安防的应用与产业化项目”预计可获得番禺区创新领军团队项目专项资金资助合计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创新领军团队人才经费为100万元,区财政项目经费资助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收到番禺区创新领军团队项目专项资金资助50万元人民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