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晶新材”)上市。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等相关议案,控股子公司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61号),深交所对美晶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分拆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科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盛智能”)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担保,该笔担保的融资金融机构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3、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未完成晶体生长设备及智能化加工设备合同总计287.50亿元,其中未完成半导体设备合同33.03亿元。(以上合同金额均含增值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