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简称“特发华日”)营业期限届满后,股东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对特发华日进行强制清算。法院已裁定受理本公司对特发华日的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特发华日清算组,目前正按法律程序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控股子公司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有关内容。 2、因深圳市华日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华日丰田”)的业务经营场所为特发华日所有的物业,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华日丰田仍面临无经营场地的情况,且华日丰田的经济效益和战略意义不明显,鉴于此,公司决定解散华日丰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等有关内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