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主要系公司投资宁波丰年君盛合伙企业投资分红679,967.93元、子公司天鸟高新战略投资中复神鹰分红款101,775.40元及子公司鑫海高导收到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款45,212.44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1,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30亿元,期限六年。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3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 3、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1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6月3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8.73元/股。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由8.73元/股调整为8.63元/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5日起由8.63元/股调整为8.38元/股。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5日起由8.38元/股调整为8.23元/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楚江转债”因转股金额减少7,476,500.00元(74,765张债券),转股数量为866,116股。截至2023年9月30日,“楚江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822,523,500.00元,剩余债券18,225,235张。 (二)股份回购事项 2022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3年5月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9,926,3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1,113,291.11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且回购期限届满,实施情况符合既定方案。 (三)员工持股计划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3年9月5日。存续期内,如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展期至2024年3月5日。存续期内,如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资金规模、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等相关事项 的议案》,对本次员工持计划股票规模、资金规模、参与对象和参与人数等事项进行明确。2022年6月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9,080,0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3年6月1日届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具体情况,通过 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应的标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同时,为增加持有证券的收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参与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子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授权经营层启动子公司顶立科技在境内上市。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惠华启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戴煜、长沙顶立汇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顶立汇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顶立汇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森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工善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财信精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增资主体。2021年7月30日顶立科技完成了上述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顶立科技注册资本由2,661.60万元增加至3,726.244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100.00%变为71.4285%,顶立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引入嘉兴国仪二号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增资主体;于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引入嘉兴国仪二号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础上,增加引入外部投资者长沙经开东方鑫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五矿高创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北京高新创投中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才作为增资主体。2022年7月29日顶立科技完成了上述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3,726.2440万元增至3,989.275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71.4285%变为66.7189%,顶立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进行股份制改制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进行股份制改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日,顶立科技完成本次股份制改制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收到顶立科技的通知,顶立科技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申请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备案登记,并于2022年12月14日获得湖南证监局受理,辅导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顶立科技的通知,基于顶立科技战略发展需要,其上市辅导机构由中金公司更换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经顶立科技和中金公司双方友好协商,于2023年7月10日签订了终止辅 导协议,终止了中金公司对顶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协议生效后,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职责。2023年7月11日,顶立科技与西部证券签订了辅导协议,聘请西部证券担任其上市辅导机构,并向湖南证监局申请办理了辅导备案登记,于2023年7月14日获得湖南证监局同意备案。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顶立科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并授权顶立科技董事长会同其经营层具体办理顶立科技新三板挂牌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9月21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顶立科技独立上市事项正有序推进,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精神着力推动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