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3-123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2023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3.85万股调整为229.39万股;授予价格由55元/股调整为38.89元/股。此外,公司将以2023年8月4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0.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其修订等相关事项 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投融资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有所调整,公司拟修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雍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啜美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