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8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注:本期其他股权激励对象限售股减少44,051股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致。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拟自2023年4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窗口期内不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截止本报告期末,陈秀峰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9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4,006,093.34元(不含手续费)。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子公司英诺威新材料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槟城州投资建设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