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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04-29财报-
亚太药业:2023年一季度报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3,584,310.47 68,322,640.18 8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18,854.09 -28,871,344.89 9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845,445.18 -23,273,797.22 7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93,862.07 -9,488,898.62 73.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9 -0.0538 90.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9 -0.0538 9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6.89% 6.0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91,227,644.74 1,523,620,705.13 -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98,601,486.02 301,220,340.11 -0.8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4,066.5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391,937.7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27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1,107.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8,790.66 合计 3,226,591.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期末数 上年年末数 变动幅度 重大变动说明 合同负债 2,111,535.50 13,443,730.70 -84.29% 主要系本期销售预收款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688,899.12 1,029,908.32 -33.11% 主要系预收房租本期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7,400,948.99 12,086,559.78 -38.77% 主要系本期支付年底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 3,903,860.48 10,830,866.21 -63.96% 主要系上年末税费缓缴本期已缴纳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274,499.61 1,747,684.99 -84.29% 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重大变动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06,341.73 1,158,635.77 38.64% 主要系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301,550.54 473,525.45 -163.68% 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391,937.73 -5,975,757.73 156.76% 主要系本期瑞丰银行股价变动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18,854.09 -28,871,344.89 90.93% 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重大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3,862.07 -9,488,898.62 73.72%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6,941.50 -2,005,559.40 43.31%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81,172.78 -10,926,964.00 -37.10% 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2,89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宁波富邦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8% 77,150,000.00 0.00 吕旭幸 境内自然人 3.74% 20,097,040.00 0.00 上海汉贵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4% 19,525,566.00 0.00 沈依伊 境内自然人 3.12% 16,720,036.00 0.00 浙江亚太集团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5% 12,600,000.00 0.00 质押 12,600,000.00 冻结 12,600,000.00 周建新 境内自然人 0.61% 3,265,600.00 0.00 金海波 境内自然人 0.53% 2,852,100.00 0.00 欧才先 境内自然人 0.39% 2,072,888.00 0.00 钟婉珍 境内自然人 0.37% 2,000,000.00 0.00 质押 2,000,000.00 冻结 2,000,000.00 黄军法 境内自然人 0.36% 1,950,209.00 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7,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150,000.00 吕旭幸 20,097,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97,040.00 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525,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25,566.00 沈依伊 16,720,0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20,036.00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 12,6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000.00 周建新 3,26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65,600.00 金海波 2,85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2,100.00 欧才先 2,072,888.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2,888.00 钟婉珍 2,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0 黄军法 1,950,2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0,20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吕旭幸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沈依伊先生为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女婿;钟婉珍为公司原董事,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先生之配偶,除以上情况外,未知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杭州中院已受理3名原告(王闯、吴伟、朱国明)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杭州中院受理的3个投资者诉讼案件已判决,其中朱国明案原告已撤诉,王闯案判决公司赔偿王闯损失1.23万元,陈尧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吴伟案判决公司赔偿吴伟损失15.67万元,任军、陈尧根、上海新高峰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债务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4月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 18 号),判决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01民初2156号民事判决;驳回王闯的诉讼请求。 2023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 19 号),判决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浙 01 民初 2158号民事判决;驳回吴伟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于2022年8月始至今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显示,绍兴中院已收到238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材料,其中145名正式立案的投资者已撤诉,4名诉前调解案件的投资者已终止诉前调解程序,起诉金额合计855.66万元。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绍兴中院受理的上述投资者诉讼案件尚未判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9,004,798.75 757,616,775.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93,931,211.57 89,058,890.84 应收款项融资 19,049,000.00 26,595,222.85 预付款项 2,667,740.79 3,564,641.3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4,752,255.52 15,138,331.07 其中:应收利息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3,315,823.99 95,204,848.0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592,588.43 17,666,480.14 流动资产合计 978,313,419.05 1,004,845,189.3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