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邱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参股公司深圳市前海永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永诚1号证券私募基金合计为人民币8,200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893,999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