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由于秦岭北麓事件的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用地被迫需要进行更换,经与高新管委会沟通,他们同意给公司更换一块土地作为原募投项目新的建设用地。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购买位于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七号路以北,南北一号路以西,南北二号路以东,净用地面积为60024.6平方米(折合90.037亩,具体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红线为准)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GX3-29-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竞得宗地号为GX3-29-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GX00107),确认公司取得宗地号为GX3-29-4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取得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变更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至今时间间隔较长,由于公司所在行业及宏观环境较此前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均发生了一定变化,公司根据市场发展的最新情况对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论证及修订,以在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报周期等方面取得更好效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公司举行了变更后募投项目“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及新型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二标段的开工仪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