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说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2023年一季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编制,其中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政府补助中包括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818,492.62元,该补助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本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根据2023版1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818,492.62元应列报为经常性损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1.81%,主要系购买理财增加所致;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54.36%,主要系押金保证金等减少所致;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4.02%,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58.73%,主要系零星工程增加所致;5)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9.47%,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6)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48.03%,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7)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3.65倍,主要系预收租金增加所致;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8.22%,主要系支付年终奖所致;9)应缴税费较期初减少53.97%,主要系房产、土地使用税缴纳所致;10)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56.83%,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11)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58.19%,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3倍,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0.77%,主要系处置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1.20倍,主要系其他应收款等坏账计提增加所致;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51.75%,主要系库存商品减值损失计提减少所致;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增加100%,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4.87%,主要系可转债利息导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变动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8倍,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85.42%,主要系赎回的理财减少所致;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70.26%,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55.49%,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63.78%,主要系偿还借款增加所致;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60%,主要系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9.11倍,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6倍,主要系以上因素综合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正式启动马来西亚二期项目,二期项目将建设60万吨原纸生产线,公司已按中国及马来西亚政府法律法规要求,就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增资及项目建设等事宜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截止报告期出具日,增资已通过中国商务部的批准,并向发改委报送了申请文件,目前在等待审批过程中。 根据2024年4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公司)与关联方嘉兴景之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克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子公司上海景兴公司将其持有的艾特克公司16.4861%的股权以4,710.23万元转让给关联方嘉兴景之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景兴公司将不再持有艾特克公司股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