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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7财报-
宏达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月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后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于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4-008)。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收到31份起诉材料,涉案金额3,253,812.53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计负债;另据公司与上海金融法院沟通,尚有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未完成立案程序,后续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海观峰和上海鸿翥因涉及“专网通信”业务,已全面停止生产经营。公司努力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和应对上述两子公司所涉及纠纷。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022-021,2022-62,2022-078,2022-085)。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2年11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完成工商注销备案,通过工商公示系统以及当地报纸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并向债权人快递了通知函。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3、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知书,其持有的公司28,325,12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22年1月4日。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3444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22年1月4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4、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公告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2021】沪0104执636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上述《通知书》,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银投资”)与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合同纠纷一案中,澳银投资认为上海鸿孜不能履行义务,但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澳银投资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对公司的到期债权,经审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澳银投资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公司协助执行以下事项:收到通知书后十五天内直接向法院履行公司对上海鸿孜的到期债务人民币42,217,580.18元,并不得向上海鸿孜清偿。公司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后续公司未再收到徐汇区人民法院相关文书。 澳银投资于2023年8月14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向澳银投资代位偿付上海鸿孜所欠的居间服务报酬人民币848.00万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公司承担。公司对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本案移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澳银投资申请保全,保全案号为(2023)沪0112执保3612号,申请保全金额848.00万元,公司账户被冻结367.959.99元,保全期限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