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公告编号:2024-03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十四五”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三精管理”,有序有力推进增量新能源项目建设,随着永宁风电场及涧水塘梁子风电场全容量并网后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扩大,以及来风情况同比向好影响,报告期公司新能源板块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推动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实现“开门红”。 1.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盐硝产品销量38.1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83%;天然气售气量7,565.34万方,较上年同期增长104.92%;新能源发电量14.40亿度,较上年同期增长132.96%,售电量13.91亿度,较上年同期增长132.81%。 2.营业收入情况: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46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167.31万元,增长44.83%。 3.利润情况: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8,36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807.17万元,增长8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6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60.13万元,增长94.82%。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875.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950.07万元,增长211.07%。 5.分板块情况:报告期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8,998.7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39.00万元;新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4,052.4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517.55万元;天然气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4,413.2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93.66万元,影响公司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减少1,256.91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支线管道的陆续转固,人工、折旧和利息等成本费用增加,受支线管道的实际输气量距离设计输气量仍有较大差距影响,支线管道的输气收入暂时覆盖不了其成本费用。报告期售气量同比增长104.92%,公司将继续大力开拓下游市场,积极拓宽上游气源,统筹中下游的输、售气量的平衡,推进天然气资产效益发挥。 6.项目建设情况:金钟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首台风机于2023年11月4日实现并网发电后,受大风季风机吊装困难影响,报告期内新增并网5.625万千瓦。金钟风电场二期项目已取得环评、水保、林地批复,已完成项目风机设备、主体工程施工等招标工作,正在办理用地手续。昆明安宁300MW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正按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67万千瓦风电扩建项目有序开展前期工作。 主要会计科目重大变化情况(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30%以上):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以前年度拟征用公司生产基地昆明盐矿周边安宁片区约900亩土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07-003)详见2007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由于当地建设规划变化等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土地的征用,截至报告期末该项预付土地款余额5,218.92万元。公司将继续与当地政府沟通,推进解决相关事宜。 2、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报告期内公司按深交所有关规定持续披露上述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3、为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效率,加快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2024年1月24日,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能投集团的委托对标的公司实施经营管理并与能投集团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行使能投集团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所应享有的与之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权利,并全面负责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及管理。2024年1月24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在云南省昆明市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4、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5、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于2024年2月1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88,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014,103元。能投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2024年2月1日增持金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详见2024年2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所属公司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7、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8,488,071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21日。 8、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9、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云南省盐业孟连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孙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0、为有效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使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商业机会,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充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在新能源行业资源优势地位,截至目前公司与新能源公司签署的《代为培育协议》相关情况具体见下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