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苏州工业园区华智兴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4,716.04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利润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原因说明: 1.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增加863.74万元,变动幅度36.78%,主要系人力成本增加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019.38万元,变动幅度176.70%,主要系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其他收益增加88.02万元,变动幅度84.91%,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报告期投资收益增加13.15万元,变动幅度117.56%,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收益增加所致; 5.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变动22.31万元,变动幅度139.98%,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增加3.31万元,变动幅度407.38%,主要系出售闲置设备获得收益所致;7.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12.70万元,变动幅度94.46%,主要系报告期供应商赔款收入减少所致;8.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增加7.81万元,变动幅度477.40%,主要系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原因说明: 1.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2.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3.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的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4.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5.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2023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6.主要系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股利减少所致,即报告期支付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红所致;7.主要系报告期预收内销客户款项减少所致;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所致;9.主要系报告期汇率波动影响,合并时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成本位币时的差异所致;10.主要系报告期非全资的子公司埃纳捷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3、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值较上年同期增加745万元,增加幅度705.42%。主要系客户回款减少1967万元,税费返还增加348万元,采购付款减少3200万元,薪酬支付增加390万元;支付各项税金增加748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946.31万元,变动幅度124.36%;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大于购买的金额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399.64万元,变动幅度214.77%;主要系本报告期派发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红及增加了回购股票支出;另外,报告期没有向银行贷款,上年同期银行借款5000万元;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356.98万元,变动幅度195.85%,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浙江省慈溪市高新区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于2024年3月底通过综合验收,计划二季度提前投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准则解释第17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