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4-34 证券代码:002452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9.1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8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3%,最高成交价为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7元/股,成交金额为80,002,8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