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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简称:京北方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300,000张(含本数),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亿元(含11.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725号)。深交所依法对公司申请文件予以受理。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2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2024年4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0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