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晓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晓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二、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3),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金额8,220万元,本期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预计额度。 2、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