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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5财报-
金通灵: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4-05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说明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监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因公司2017年至2022年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同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79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季伟、朱军、张建华、袁学礼、冯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8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5号),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zse.cn/)。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同日公司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更正后的相关报告。 (三)衡阳大宇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衡阳市中级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湘04民终2098号,《民事判决书》做出了终审判决,同时对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存款1,000万元,尚有900万元被冻结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衡阳市中级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湘04民终2098号之六。衡阳市中级法院对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900万元的解除冻结及公司名下5项机器设备解除查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四)控股股东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限售股258,899,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856%,其持有的上述股份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五)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增持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计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458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24-023)。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为162.57万元,其中副董事长陈大鹏增持金额为5.06万元,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申志刚增持金额为30.07万元,副总经理金振明增持金额为26.03万元,总工程师冯明飞增持金额为10.62万元,职工监事曹小建增持金额为14.99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