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金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3)2023年9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金额为500,000.00元。金文明、赵璐为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 带责任。上述关联担保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2023年10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10,000,000.00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12个月,授信额度项下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及其他担保),票据贴现、贷款承诺,信用证(及其代付、押汇等后续融资)、保理(及其代付等后续融资)、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资金业务等。金文明、赵璐为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担保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5)2023年12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金额为10,000,000.00元。金文明、赵璐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担保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24年3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25,000,000.00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兑/保贴、国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金文明、赵璐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述关联担保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7)2024年3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金额为500,000.00元。金文明、赵璐为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上述关联担保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于2021年9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公告编号:2021-047)。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