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金额单位:元 金额单位:元 金额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其他关联交易说明 2024年3月5日因车辆闲置晨曦航空与常务副总经理签订《二手车辆买卖协议》出售二手车一辆(宝马牌BMW731JL(BMW530Li)),根据西安顺天启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车辆出售鉴定评估报告》,车辆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一致,为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小写:72,0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即可实施,截至到本报告期末该交易款项已收取交易已完成。 2、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晨曦航空股票 常务副总经理刘明配偶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3月7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晨曦航空股份共计1,500股,构成短线交易,其所获收益已交公司。在其配偶买卖晨曦航空股票期间,未从刘明本人或晨曦航空相关人员处获知关于晨曦航空的相关经营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晨曦航空股票及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发生该事件后,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对刘明及配偶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后续刘明及其配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吴星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