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引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将2017年1月1日之后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列示于“其他收益”报表项目,属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贵阳世纪恒通信息产业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为“交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品种、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等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杨兴荣先生拟为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编号:2024-003)。 2、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