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现金流入。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2023年末为满足现金需求办理票据贴现金额较大导致年末票据余额较少。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是科研项目增加所致。5、其他收益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加所致。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是钢材价格降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7、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母利润同比增加主要是内部工作增利所致。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同比增加主要是收到的各类保证金增加所致。 9、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2024年一季度缴纳增值税减少所致。 10、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11、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收购球烧资产款所致。 12、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智新电磁公司收到股东投资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叶林独立董事在本公司6年连续任期届满,于2023年12月25日离任;郭丽燕监事因工作调动,于2024年1月9日辞去监事职务。2024年2月22日,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翠敏同志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戴军同志为公司监事。 2、朱国森同志因工作调动于2024年3月21日辞去总经理职务,2024年3月22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聘任孙茂林同志为公司新任总经理。 3、朱国森、曾立同志均因工作调动,已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4年4月8日,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孙茂林、李明同志为公司董事。 4、2024年4月18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聘任赵鹏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