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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19财报-
晓鸣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7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魏晓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魏晓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魏晓明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资格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议聘任孙迎春先生担任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