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共计公开司法处置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79,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上述司法处置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并均已完成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目前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海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5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0%。 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先生变更为钟仁海先生。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3月1日、3月2日、3月20日刊载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09)、《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4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监管部门处罚函件 2024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67号),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武汉敏声增资优先认购权、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及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建丰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部门处罚函件后,高度重视处罚函件提及的事项,认真总结教训,根据处罚函件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并逐步落实整改措施,对已落实事项做好长效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以上述整改为契机,督促公司各管理层提高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梁衍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媚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雯瑶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梁衍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媚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雯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衍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明媚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雯瑶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