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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7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芯源微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4年2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增持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03),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宗润福先生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同时,公司部分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后于2024年3月1日披露了《芯源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09),并于2024年4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芯源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2024-013)。 2024年4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增持进展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14),公司五名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累计增持总金额达到2,280.66万元,增持均价为100.36元/股,本次自然人股东及核心员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股份尚未最终完成。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宗润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宗润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宗润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超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