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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2024-04-26财报-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2021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021年8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雪榕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1.77元/股。3、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2021年9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本次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9月14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是□否合并资产负债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