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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6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4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绪梅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的主要市场业务节奏滞后,一方面延缓了可能的业务进展速度,另一方面也推升了可能的交付成本。公司通过应对市场变化主动聚焦调整,软件和服务的比重进一步提升,但全年订单有所降低。由于期初在手合同金额较低和报告期内新签合同不足,公司全年项目验收工作开展不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70亿元,同比减少20.31%。其中,由于信创业务下降、客户需求未能有效释放等原因,政企数字化、法律科技收入下降较大,同比分别下降42.0%和16.8%;教育信息化收入有所回升,同比增长10.5%。基于上述情况,因公司业务规模有所收缩等原因导致交付成本相对上升,以及受计提减值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11亿元和-12.97亿元。 除本报告披露内容外,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同比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原因如前文所述,不属于与行业趋势严重背离的情况。 有关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本年度业绩情况及原因、公司为改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四、主营业务分析”相关描述。 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年度报告可能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等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报告中详细披露了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二)风险及应对”描述。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4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9第六节重要事项.................................................................................................................6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4第十节财务报告.................................................................................................................8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门类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在行业门类名称及代码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大类代码为65。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提出数字经济的“四化”框架,具体包括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其中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可以认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不仅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推动发展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动力,其贯穿于数字经济发展始终。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的数字经济发展指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将在2025年达到14万亿元,增幅达71.57%。 此外,需求、供给两端持续为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1)信创战略坚定落地。近年来,建立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的紧迫性持续提升。作为国家战略布局,坚定发展包含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及云计算平台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为国家实现信息技术领域科技自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奠定坚实的数字基础。 (2)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来源于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新的经济增长方式。软件和信息技术作为现代科技的重要组成,对科技自立自强至关重要。政策与内外需求共振,形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3)信息技术持续创新突破。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基于大模型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AIGC,如ChatGPT)等不断突破应用创新边界。全球信息领域技术与产品形态正不断创新发展,新行业业态和发展模式的诞生成为必然。 (二)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法律科技、教育信息化、政企数字化所在行业都在国家战略中处于重要地位,其数字化发展要求明确、趋势清晰、任务紧迫,作为行业内重要软件服务企业,公司将继续为数字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公司业务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面临广阔的市场机遇。 •法律科技,即法律+科技,通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和各类科技手段创新,为法律相关行业和法律服务领域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提高法律业务智慧决策能力和自动化处理水平,为法治社会治理提供支撑。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科技创新是提升综合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力量。根据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以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显示了我国法院在信息化、智能化方面的积极努力,旨在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司法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司法服务的需求。 2022年底,随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发布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ChatGPT,引燃了全球公众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其强大的技术能力和广泛的应用场景,为各个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为传统行业赋能,实现各类应用场景落地,已成为主流趋势,AIGC+行业的产品形态和应用边界不断拓宽。在法律领域,AIGC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更高效、更智能的工具支持,推动了法律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进程,将极大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行业从业者来说,在AIGC技术支持下,能更高效地完成日常工作,更快速地获取法律信息、更深入地分析案件、更准确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对社会公众来说,AIGC技术将大幅降低法律服务的经济成本门槛和学习使用新技术的门槛,从而满足更多的法律科技公共服务市场和商业服务市场需求。法律行业拥抱人工智能实现产能升级已经势不可挡。 •教育信息化,指在国家及教育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教育系统的各个领域全面深入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过程,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促进教育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