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革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德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俊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风险、环保风险、研发创新风险、质量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十一、(四)风险分析及应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90,876,0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四节公司治理..............................................................6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89第六节重要事项.............................................................10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6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24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5第十节财务报告.............................................................12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2023年,医药工业继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在技术创新、国际化、先进制造等方向取得新的突破,但受市场需求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出现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约1.3万亿元,按照不变价格计算同比下降5.2%。 尽管行业主要经济指标下降,但是市场部分指标呈现出了向好趋势: 1.药品终端消费复苏明显。随着诊疗活动恢复正常,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同比增长,带动药品终端增长;2.部分药品品类销售增长明显,如一些针对大病的创新药,以及解热镇痛药、抗病毒药、呼吸系统用药等;3.国内企业对境外企业技术授权交易增速明显,创新药越来越获得国外公司认可。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科伦药业是国内医药产业体系最为完备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之一,横跨医药研发、药品制造和商业流通等领域,位列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和中国制造业500强,凭借大容量注射剂的全球优势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公司先后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首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此外,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等称号。科伦共有6家企业入选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绿色工厂,分别为科伦药业、安岳分公司、川宁生物、湖南科伦、青山利康及贵州科伦;从2013年起,科伦药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连续5次被国家发改委评价为优秀。“科伦”文字、图形及可立袋商标分别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输液领域,公司实施全面的产业创新升级,在具备高端制造和新型材料双重竞争力的同时,占据了产品技术创新和质量标杆的战略高地。科伦历时十余年潜心研发并实现技术突破的即配型高端输液(抗生素固液双室袋和肠外营养液液多室袋系列产品)已实现批量上市,极大满足了临床需求。公司自主研发的可立袋®为国内外首创,拥有270项专利,因比传统 输液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在降低能耗和环境保护方面也有巨大的应用价值,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深刻地改变了行业格局。公司生产线通过日本PMDA的GMP认证,获得了在日本销售的准入资格;公司的主导产品已实现批量出口,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享有盛誉。公司已成为品类齐全、国内领先的输液产品供应商,代表着中国输液产品发展的方向,引领了行业升级,树立了民族企业在高端输液市场的品牌形象。 在抗生素中间体领域,公司依托得天独厚的区域资源优势,通过多年的研发突破和技术积累,公司在抗生素中间体领域已经建立起规模化的工业生产体系,产品涵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广谱类抗生素的主要中间体,其中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青霉素类中间体产量均位居全球前列。公司已成为全球生物发酵技术产业化的头部企业,并形成了稳固的规模优势。在“合成生物”方面,公司已构建完成选品-研发-大生产的商业化体系,目前已有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依克多因等多个产品进入生产、销售阶段,是国内首批实现产品交付的合成生物学企业。 在研发创新领域,公司自2013年以来已累计投入近123亿元资金用于研发创新。科伦拥有国家级六大创新平台,分别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大容量注射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靶向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大容量注射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注射用包装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此外,还建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先后承担15项“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1项国家科技援外项目。截至第九批国家集采,科伦累计47个品种(67个品规)中选,已然成为集采头部供应商之一。多项创新专利海外授权,深化与国际大型医药公司合作,标志着科伦的药物研发已经具备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及影响 产业政策方面,202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助推行业提质增效;9月,国务院部署推动新型工业化相关工作,要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产业创新能力,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和工业绿色发展;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医药领域补充调整了鼓励发展的产品和技术。 药品监管制度方面,国家药监局成为PIC/S正式申请者,将进一步促进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加强对委托生产主体,特别是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B证企业(持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管。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多项技术指导原则,进一步优化审评流程,缩短部分创新药审评时限,引导企业减少同质化研发。 药品集采常态化。第八批、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年内组织完成,其中第八批集采的39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6%,第九批集采的44个品种价格平均降幅58%。至此,累计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已达374个,涉及1135家企业的1645个产品,占据了公立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的30%。地方集采数量和品类增加,2023年新开展25个带量采购项目,品种进一步拓展,并延伸到中药、生物制品等领域。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动态化。2023年启动了新一轮的医保谈判和医保目录调整,通过谈判,126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其中57个药品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目录,超80%的新药能够在获批上市两年内纳入医保。续约规则进一步优化,“简易续约”缓解了医保目录中创新药持续降价的压力,本轮70%的品种实现了原价续约。为了加快国谈药品落地,各地积极推动药品进院流程,健全“双通道”机制,加快创新药惠及患者。部分地区出台了针对创新药的医保支持政策,有利于扩大创新药临床使用。 用药政策方面,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第三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第四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引导企业加快相关产品开发,满足临床需求。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纳入30个临床用量较大的品种。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有助于促进医院处方流转和扩大零售药品销售。 2023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启了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有助于净化行业环境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属医药制造业,秉承“科学求真,伦理求善”的经营理念,坚持“三发驱动,创新增长”的发展战略,多年专注于多技术类别、全功能平台高技术内涵医药产品(高端仿制、改良创新和源头创新)的研发能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