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旭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也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注意公司可能存在的技术与产品开发风险、人才流失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管理风险、收款及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4,256,4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5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3第六节重要事项.................................................5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9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0第十节财务报告.................................................8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旭纹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1、宏观经济形势 2023年,我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23年我国GDP达126.06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 2、软件行业形势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的编码为I65,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细分行业为医疗卫生信息化行业。医疗卫生服务与民生息息相关,属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而软件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行业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3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国家工信部公布的《2023年软件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3.8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23,258亿元,同比增长13.4%,2023年的软件产品收入29,030亿元,同比增长11.1%,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23.6%;信息技术服务收入81,226亿元,同比增长14.7%,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65.9%。 2023年3月,IDC发布的《中国医疗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市场预测,2023—2027》研究报告预测:医院应用软件系统市场方面,从2023年开始,市场将会恢复增长,未来五年中都将保持比较稳定的高速增长,预计到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47.9亿元,2022至2027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8.2%;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应用软件系统解决方案方面,从2023年开始在《“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的促进下,该市场将会加速增长,预计到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10.9亿元,2022至2027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9.9%。 3、行业政策环境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三年(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国家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第四年。政策层面基于数字中国整体框架要求,持续发展数字健康,包括持续推动医疗供给侧整合发展、患者就医体验提升、生成式AI发展及监管、推进数据要素发展等重点内容,具体如下: 明确数字中国“2522”整体框架布局:2023年2月,国务院发布《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同时提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推进数字健康,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价值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国家医学中心方面,国家已设置13个专业类别国家医学中心(依托26家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方面,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名单》,共49家医院。截至2023年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已增至125家医院;城市医疗集团方面,2023年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文件明确要求推进信息管理一体化、实现医疗资源共享等要求。2023年6月,国家卫健委公布8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城市(地级市和直辖市的区)名单。紧密型医共体方面,2023年12月,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综上,数字技术将全方位助力医疗供给侧的服务整合、价值创新和体验提升。 数字技术助力患者就医体验全面提升:2023年5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体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力争用3年的时间,将“以病人为中心”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整体提升医疗服务的舒适化、智慧化、数字化水平。各环节覆盖诊前、门诊、急诊急救、住院、诊后的体验及改善贯穿医疗服务全程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2023年12月,商务部《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快开发普及数字医疗应用, 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利用数字化技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综上,数字技术将持续扮演重要角色,数字化服务以患者为中心,赋能就医各环节的细分场景,全面提升居民就医体验。 强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2023年10月,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内部控制信息化水平,要求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融入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中。2023年1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将医院运行管理作为巡查重点,包括是否全面贯彻落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中关于信息化建设、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院管理等各项要求。综上,伴随医院内部控制建设与新一轮巡查等协同管理的展开,数字化的运营管理模式将被持续应用与重视。 区域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发展:2023年11月,国家卫健委明确从2023年起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在医疗健康信息全国互通共享上取得标志性进展。国家明确提出8个方面的目标任务,涉及提出普及推广电子健康卡,二级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推广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推动电子健康档案“跨省份查询”、完善国家及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卫生健康信息传输网、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全力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的防护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落实及应用发展:2023年4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家首次针对生成式AI产业发布规范性政策;2023年7月,国家网信办等7部门正式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以包容审慎为导向,提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