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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运营彰显盈利稳定性,煤价波动中的定海神针

2024-04-10陈晓霞、李羚玮第一上海证券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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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运营彰显盈利稳定性,煤价波动中的定海神针

买入 2024年4月10日 一体化运营彰显盈利稳定性,煤价波动中的定海神针 陈晓霞+ 852-25321956xx.chen@firstshanghai.com.hk 2023年业绩符合预期:公司2023年实现收入3431亿元,同比下降0.4%;实现归母净利润646亿元,同比下降11.4%。2023年公司拟派发现金股息2.26元/股(含税),合计派发449亿元,国际会计准则下分红比例为69.5%,与2022年持平。 李羚玮+ 852-25321539david.li@firstshanghai.com.hk 长协销售占比逐步平滑煤价波动:公司2023年煤炭业务受市场需求旺盛影响产销齐涨。2023年煤炭产量3.21亿吨,同比增长3.5%。煤炭销售量达到4.5亿吨,同比增长7.7%;煤炭业务实现收入2733亿元,同比下降1.5%。因四季度工资核算与考核调整,人工成本大幅下降,受此影响2023年公司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为162元/吨,同比下降2.3%。从煤炭销售结构上看,公司2023年度长协比例持续提高,同比提升4.5pct。年度长协销售价格不同于现货以及月度长协,年度长协平均价格同比仅下降2.9%,价格波动远小于市场现货价格。公司高长协销售比例在煤价波动时期更有利于稳定煤炭业务盈利水平。新增产能方面,内蒙古新街台格庙矿区新街一井、二井已取得采矿许可证。保德煤矿产能由500万吨/年提高至800万吨/年核增申请获批,煤炭产能增长继续稳固国内煤炭龙头地位。 主要数据 行业煤炭股价31.85港元目标价37.49港元(+18%)股票代码1088.HK已发行H股股本33.77亿股H股市值1089亿港元52周高/低32.55/21.30港元每股净资产24.24元主要股东国 家 能 源 投 资 集团有限公司69.52% 发电稳定增长对冲煤价波动影响:2023年公司发电装机容量共计45吉瓦,其中43吉瓦为燃煤发电装机。得益于新增装机并网,公司2023年发电量同比增长11%,叠加煤价下行以及煤炭资源优势带动单位售电成本同比下降5%。公司煤电一体化运营模式在煤价波动时期,极大缓解公司盈利压力。目前公司仍有约7吉瓦在建煤电装机,随着新增装机的不断投产,以及容量电价政策回收部分煤电固定成本,公司未来发电量与收入规模有望保持稳定增长。 目标价37.49港元,维持买入评级:展望2024年,公司产业一体化运营优势将持续体现,高长协煤销售结构稳定利润水平,叠加发电新增装机带动发电量稳定增长对冲煤价波动,公司盈利稳定性强,且过往注重股东回报,长期维持高分红比例。公司高现金流、高派息特性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考虑到当前煤价水平以及2024年动力煤需求,我们调整2024-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预测至633/635/637亿元,给予目标价37.49港元,对应2024年11倍PE,较现价有18%的上升空间,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因素:长协煤价格大幅下降、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不及预期。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国籍人士发放©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