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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

文化传媒 2023-12-06 FIFA LLLL
报告封面

2023年12月6日通过 关于涉及球员勒拉托·大卫·曼津内的劳动争议 作者: Calum BEATTIE (苏格兰) 申请人: 莱拉托·大卫·曼津尼,南非代表K4 Alchemy Consult 受访者: 卡尔巴拉俱乐部,伊拉克 I. 案件事实 1. 根据球员勒拉托·大卫·曼津内所述,他与卡尔巴俱乐部签订了一份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的就业合同。 根据合同的第十条,球员有权每月获得3,000美元,以及从伊拉克前往南非的机票一张。 3. 球员提供的合同内容如下: II. 国际足联前的程序 4. 于2023年10月9日,该球员在FIFA足球法庭对未正当理由违反合同提出索赔,并要求以下金额,自到期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 美元3,000作为“未付工资”(注意:未指定到期日期)- 美元“300,000”作为补偿(即“3,000*10 = 300,000”)(备注:计算)- 表现出是错误的)支付法律费用,包括因出差和住宿产生的费用- 争议; 5. 球员认为俱乐部拒绝履行合同,并引用了《规则》第14条第2款和第14bis条。 6. 根据球员的说法,俱乐部出于恶意,并对他表示了缺乏兴趣。 7. 玩家提供了一张从约翰内斯堡飞往巴格达,于2023年9月15日到达的机票复印件。 8. 该玩家还提供了社交媒体的截图。 9. 在其回复中,俱乐部否认曾与该球员签订合同。 10. 根据该俱乐部,该球员是由一名代理商推荐的进行试训。 然而,俱乐部解释说,在测试后,球员的体能和技能水平被评为较低,并指出他的“体重偏高”。 第三部分:争端解决委员会的考虑因素 a.竞争力与适用的法律框架 首先,争议解决部门的单法官(以下简称单法官)该法官(the Judge)分析了其是否具备处理当前案件的能力。在这方面,他注意到本案于2023年10月9日提交给国际足联,并于2023年12月6日提交审议。考虑到《足球裁判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第34条)2023年5月版的措辞,他做了如下记录:程序规则), 本报告所述的程序规则适用于当前事项。 随后,独任法官引用了程序规则第2条第1款,并指出根据《球员地位和转让条例》第23条第1款与第22款第b)项的规定(2023年5月),争议解决委员会有权处理所涉事项,该事项涉及一名南非球员与一家伊拉克俱乐部之间的具有国际因素的劳动争议。 随后,商会分析了哪些法规应适用于该事物质的方面。在这方面,它确认,根据《关于球员地位和转让的规定》(2023年5月版)第26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并考虑到本申诉于2023年10月9日提出,上述规定的2023年5月版(以下简称:《规定》)适用于手头事务的实质部分。 b. 举证责任 第四条,法官回顾了《程序规则》第13条第5款规定的举证责任基本原则,据此,基于所谓事实主张权利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同样,独任法官强调了《程序规则》第13条第4款的规定,据此,法院可以审查当事人未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由或在其转移匹配系统(TMS)中生成的证据。 c. 纠纷的优点 他的能力及适用法规已被确立,独任法官进入争议的实质部分。在这方面,独任法官首先承认了上述所有事实以及文件中的论点和文件。然而,独任法官强调,在以下考虑中,它将仅引用它认为与评估当前事项相关的以下事实、论点和文件证据。 i.主要法律讨论和考虑因素 6. 如前所述,独任法官将注意力转向案件实质,并注意到所涉事项涉及未经正当理由的合同违约行为。 7. 在此背景下,法官指出首先需要确定的是,鉴于被诉方否认与球员签订合同,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合同。 8. 特别地,法官观察到,鉴于索赔人未提交任何已签署的合同,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至关重要(参见上述I.1点)。在这方面,遵循举证责任原则,法官认为证明合同关系存在应由索赔人负责。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法官回顾了足球仲裁庭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根据该实践,DRC在评估关于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的有效性时需要特别谨慎。 此外,法官还核实了包含在转让配对系统(TMS)中的信息,并观察到原告向被告的转让并未录入系统中。 10. 法官还指出,该球员提供了来自社交媒体的截图。在法官看来,这些证据缺乏建立合同关系的必要属性:这些截图没有伴随任何形式的超链接或其他可验证的与俱乐部以及所谓合同协议的联系。法官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它们都不证明存在合同协议。 11. 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法官认定,缺乏足够的证据来确认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雇佣合同。 因此,法官别无选择,只能得出结论,原告的索赔应被拒绝。 d. 成本 第13条 法官引用了程序规则第25条第1款,依据该规定:程序在至少一方为参与者、教练、足球代理或比赛代理的情况下免费。因此,商会决定不对各方施加程序性费用。 14. 同样地,为了完整起见,法官回顾了《程序规则》第25条第8款的内容,并决定在这些程序中不颁发程序补偿。 最后,法官通过拒绝任何一方提出的其他救济请求来结束了他的审议。 第四部分: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 1. 申请人勒拉托·大卫·曼津的索赔被拒绝。 2. 此决定无需承担费用。 注:有关申诉程序的注意事项: 根据国际足联章程第57条第1款,该决定可在收到此决定通知之日起21天内向体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诉。 注意:与出版相关的说明: 国际足联可能会公布这一决定。出于保密原因,国际足联可能会在收到有充分理由的决定通知后的五日内,应一方请求,决定公布一个匿名版或删节版(参照《足球裁判程序规则》第17条)。 联系信息 国际足协(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Football Association)FIFA-Strasse20 P.O. Box 8044 Zurich Switzerland www.fifa.com | legal.fifa.com | psdfifa@fifa.org | T: +41 (0)43 222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