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3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云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蒙飞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50,283,9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40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8第六节重要事项···········································································································64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2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9第十节财务报告···········································································································9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境外英文)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原稿。 (四)中文版的年度报告。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公司办公地点,随时(公共假期、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供股东查阅。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相应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重列。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第二产业用电量6.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用电量1.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 电力供给方面,随着“双碳”目标的深化实施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要求的持续推进,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快速增长,新能源在全国总装机容量的占比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煤电装机容量11.6亿千瓦,同比增长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首次降至40%以下,同比降低4个百分点。2023年煤电发电量占全口径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结合装机规模和发电量来看,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持续发挥“稳定器”作用。 2023年,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国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积极推进能源资源进口多元化,全力保障能源供应持续稳定、价格合理可控。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将在落实国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同时,同步实施广东省气电容量电价机制。 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2023年12月公布的交易结果显示,全省2024年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年度挂牌交易、年度集中竞争交易的成交均价同比有所下降,其中双边协商成交电量2,431.1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5.64元/千千瓦时(含税,下同),同比上年下降88.24元/千千瓦时。广东省中长期市场交易电价的下降,将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持续优化电力市场交易策略,着力控制燃料采购成本,严控各项成本费用,锚定经营目标全力以赴,争取巩固经营成果。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拥有大型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水力发电等多种能源项目,通过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3,448.10万千瓦,其中控股装机3,212.58万千瓦,参股权益装机235.5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989万千瓦,占比61.91%;气电控股装机容量705.9万千瓦,占比21.97%;风电、水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517.68万千瓦,占比16.12%。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装机容量885.4万千瓦,以上可控装机容量、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4,302.30万千瓦。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电力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广东省内。公司销售电价分为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以及根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等文件实施市场交易产生的交易电价。报告期内,公司售电量1,140.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7%;合并报表售电均价为583.43元/千千瓦时,同比增加37.88元/千千瓦时,增幅为6.94%;营业收入5,970,840万元,同比增加704,731万元,增幅13.38%。 公司主营业务以火力发电为主,燃料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占较大比重,煤炭、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燃料成本4,026,58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79.00%,受益于燃料价格回落,燃料成本同比下降298,611万元,降幅6.90%。 报告期内,受益于各主要电源类型上网电量均实现同比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出现较大增长,同时煤炭市场价格回落,煤电业务边际收益改善,2023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97,466万元,同比增加395,509万元。其中,公司煤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86,540万元;气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46,877万元;水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58,472万元;新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35,153万元;公司本部投资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92,519万元。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旗下全资的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售电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是广东省首批电力销售公司,售电资质代码为SD01。售电公司以购售电业务为基础,以提高用电效能为核心,为客户提供需求响应策略、节能改造、耗能策略咨询、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储能等服务,并开展垂直(行业)领域、大型集团企业、大型园区等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智慧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用能托管、能源审计等)。 2023年,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用电量558.7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58%。其中代理公司控股子公司电量428.04亿千瓦时,占公司上网电量比重为37.55%。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十四五”期间,公司初步计划新增新能源装机约1400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约160万千瓦、海上风电约280万千瓦、光伏约960万千瓦(上述计划装机规模及发电类型将根据项目核准备案及投资开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存在一定的调整空间)。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计拥有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约494.4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