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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测报告——监管新规引导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金融2019-12-30大公信用杨***
银行业监测报告——监管新规引导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目 录 2019.11.16-2019.12.25 监测周期 一、行业政策 二、本期行业情况 三、本期行业债券市场情况 作 者 大公资信 金融部 崔炜 王蓓 联系电话:010-67413323 邮箱:research@dagongcredit.com  行业政策——《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 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头部城商行理财子公司资本充裕,较易满足监管要求,但中小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资本约束压力。  办法鼓励自有资金配置高流动性资产,不鼓励投向信用债和理财产品;引导银行理财资金流向存款、同业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等标准化资产。  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监管制度的发布和实施,银行理财业务分离运作的趋势将逐渐增强,银行理财业务将日益规范,银行理财将逐步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 理财子公司推进速度的加快,有利于减轻银行对息差的依赖程度,推进综合化经营,未来银行在资管市场的身份将得到更大认可,财富管理行业或将重塑。  企业评级调整——本期共有2家商业银行主体级别上调,无商业银行主体级别下调。  发债情况——本期商业银行新发39只债券,发行总额为2,608.00亿元,发债主体共34家。  存续债情况——截至2019年12月25日,商业银行存续债券共计792只,余额合计为48,176.01亿元,其中商业银行金融债券312只,次级债券472只,可转债8只。 行业监测 银行业 银行业监测报告 ——监管新规引导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行业监测 | 银行业 2 / 9 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12月2日,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净资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银保监会就《净资本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发布的正式版本和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仅对细节进行了微调。 《净资本管理办法》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办法》)的配套监管制度,充分借鉴了同类资管机构的净资本监管要求,并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提出的新要求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特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净资本管理办法》共四章20条,分别为总则、净资本监管标准、监督管理和附则。 《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引导理财子公司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坚持业务发展与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相匹配,避免业务盲目扩张,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确保同类资管机构公平竞争,防范监管套利,促进我国资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同类资管机构相比,理财子公司注册门槛更高,净资本门槛也相对较高。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头部城商行理财子公司资本充裕,净资本方面的监管要求比较容易满足,但中小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资本约束压力。 根据《净资本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与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同类资管机构相比,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门槛更高,净资本门槛相对同业也较高,但在两个指标的规定上是一致的,即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表1 理财子公司与同类资管机构净资本监管指标对比 监管标准 理财子公司 信托公司 基金子公司 证券公司 注册资本 ≥10亿元 ≥3亿元 ≥0.2亿元 ≥0.5亿元 净资本 ≥5亿元 ≥2亿元 ≥1.0亿元 ≥0.5亿元 净资本/净资产 ≥40% 净资本/风险资本 ≥100% 其他指标 - - 净资产/负债≥20% 风险覆盖率≥100% 资本杠杆率≥8%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证监会,大公整理 我们认为,净资本规模限制对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和头部城商行的约束较小,除非理财子公司用自有资金大量购置长期资产,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监管要求比较容易满足。但对于中小城商行来说,受制于出资行规模限制,理财子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资本约束压力。 行业监测 | 银行业 3 / 9 办法鼓励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配置高流动性资产,不鼓励投向信用债和理财产品;引导银行理财资金流向存款、同业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等标准化资产,较少投资非标资产。 在自有资金投资方面,监管要求更为严格,引导理财子公司将自有资金更多配置高流动性资产,不能投资于股票,对于信用债的投资按照评级来计算风险资本,其中AAA评级,AAA评级以下AA评级以上,AA评级(含)以下BBB评级以上,BBB评级(含)以下及未评级、出现违约风险的信用债券、流通受限的信用债券对应的风险系数分别为10%、15%、50%和80%,且投资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只能为标准化资产的理财产品。 在理财资金投资方面,投资存款、同业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其他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票和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的风险系数均为0,不需要计提风险资本,理财资金投资公墓基金也不需要计提风险资本,鼓励银行通过公募基金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逐步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另一方面,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根据不同评级和风险缓释措施来计提相应的风险资本,其中融资主体外部信用评级AA+(含)以上需要按照1.5%计提风险资本,融资主体外部信用评级AA+以下及未评级又分为三类:抵押、质押类、保证类和信用类,对应的风险系数分别为1.5%、2%和3%。 表2 理财子公司风险资本1计算标准 项目 风险系数 一、自有资金投资风险资本 (一)现金及银行存款 0% (二)拆放同业等 1.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 0% 2.其他金融机构 10% (三)固定收益类证券 1.国债 0% 2.地方政府债券 5% 3.中央银行票据 0% 4.政府机构债券 2% 5.政策性金融债券 0% 6.外部信用评级AAA级的信用债券 10% 7.外部信用评级AAA级以下、AA级以上的信用债券 15% 8.外部信用评级AA级(含)以下、BBB级以上的信用债券 50% 9.外部信用评级BBB级(含)以下及未评级、出现违约风险的信用债券、流通受限的信用债券 80% (四)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1.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5% 2.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10% 3.权益类理财产品 15% 4.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 20% 5.混合类理财产品 20% 二、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 (一)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资本 1 《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净资本=净资产-∑(应收账款余额×扣减比例)-∑(其他资产余额×扣减比例)-或有负债调整项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调整项目,风险资本=∑(自有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其他各项业务余额×风险系数)。 行业监测 | 银行业 4 / 9 1.现金及银行存款、拆放同业等 0% 2.固定收益类证券 0% 3.其他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0% 4.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1)融资主体外部信用评级AA+(含)以上 1.5% (2)融资主体外部信用评级AA+以下及未评级 其中:抵押、质押类 1.5% 保证类 2% 信用类 3% 5.股票 0% 6.未上市企业股权 1.5% 7.衍生产品 (1)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产品 0% (2)其他衍生产品 1% 8.商品类资产 1% 9.另类资产 1% 10.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0% 11.其他 3% (二)附加风险资本 1.跨境投资资产 0.5% 2.本公司分级理财产品投资资产 1% 三、其他业务对应的资本 四、各项风险资本合计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大公整理 除此之外,《净资本管理办法》还对相关监管责任、报表要求、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做了详细规定,理财子公司董事会应当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至少每季度将净资本管理情况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理财子公司应当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表,并对相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及时报告相关监管指标出现的重大变化,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管理情况。对于不符合净资本管理要求的理财子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各项监管制度的逐渐落地,预计银行理财业务分离运作的趋势将逐渐增强,银行理财业务将日益规范,银行理财将逐步回归资管业务本源。 从2017年11月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资管业务监管进程逐渐加快,银行理财作为资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银保监会也陆续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起草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和中国银行业协会起草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核算估值指引》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一些具体的配套细则外,关于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政策规范文件已基本发布完毕。我们认为,随着银行理财子公司各项监管制度的逐渐落地,银行理财业务分离运作的趋势将逐渐增强,银行理财业务将日益规范,银行理财将逐步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资管业务本源。 行业监测 | 银行业 5 / 9 表3 理财子公司政策文件梳理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主体 主要内容 2018/4/27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央行、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规定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2018/9/28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银保监会 根据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范 2018/12/2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理财子公司办法》) 银保监会 作为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配套文件对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进行规范 2019/10/25 《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对资管新规另行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予以明确 2019/12/2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银保监会 作为《理财子公司办法》配套文件从净资本和风险资产方面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扩张进行规范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央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公整理 理财子公司推进速度加快,有利于减轻商业银行对息差的依赖程度,推进综合化经营,未来商业银行在资管市场的身份将得到更大认可,财富管理行业或将重塑。 自2018年12月《理财子公司办法》发布以来,各大商业银行纷纷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25日,建设银行、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