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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2024年信用风险展望

金融 2024-03-11 联合资信 张彦男 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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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陈绪童|张哲铭|盛世杰|谷金钟|张旭|李胤贤|薛家龙 2023年,我国商业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推动地方经济稳健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整体资产负债规模保持增长,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拨备及资本水平相对充足,尽管存在地产市场纾困政策渗透效果尚待观察、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趋于分化以及盈利水平承压等挑战,但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与商业银行自身的主动调整推动其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和资产负债结构的持续优化;此外,在市场及监管导向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整体降低,净息差水平的收窄对银行盈利能力及资本内生积累提出一定考验。展望2024年,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持续稳定恢复,商业银行将保持调结构、稳增长的主基调,整体信用水平将保持稳定,且监管体系的重构和监管政策的出台将推动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以及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进一步提升,我国银行业体系格局或将随着合并重组进程的不断推进而有所优化,银行业整体综合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将逐步提升。 2023年,在我国经济整体企稳向好、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加深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整体资产负债规模保持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趋于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中小银行合并重组进程的推进导致银行业机构数量下降,但资源整合及风险出清推动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逐步提升。 2023年以来,在摆脱了因人员流动受阻、工业生产波动等对经济发展形成不利因素的限制条件的背景下,我国经济整体进入企稳复苏的发展态势,工业和服务业增速逐步回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增加值多数超过上年同期水平,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跌幅收窄支撑PPI同比降幅呈收窄趋势;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增长,新增社会融资增速处在相对较高水平,贷款仍为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的主要支撑因素,金融机构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较大,信贷结构有所改善,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明显下降。在上述宏观背景下,2023年,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加深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整体资产负债规模保持增长,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拨备充足,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资本亦保持在相对充足水平,净息差持续收窄导致ROA和ROE指标呈下降趋势,但整体经营仍处在稳健水平。此外,从银行机构数量来看,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进程逐步推进的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金融机构陆续通过合并重组的方式化解金融风险并实现做大做强,导致银行业机构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共计4022家,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25家、农村金融机构3819家(包括农村商业银行1609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农村信用社545家、村镇银行1642家)、民营银行19家、外资法人银行41家。未来,随着中小银行资源整合及风险出清的不断推进,将进一步明确各级商业银行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的高质量发展。 同时,也需关注到,2023年我国消费者价格指数月度同比增幅全年呈下探筑底趋势,工业恢复速度慢于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受自身经营韧性较差及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其恢复速度慢于大型企业,且中小微企业因所在地域以及自身所处产业的差异,在经营恢复速度及质量方面差异较为明显。房地产行业在“房住不炒”观念的持续渗透以及保障型住房对刚性住房需求的托底、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收缩以及居民杠杆水平逐步下降带动改善型住房需求的边际收缩,共同带动不动产投资性价比下降以及投机性不动产投资加速收缩,房地产市场销售持续放缓,加之房地产开发公司去杠杆持续推进带来外部融资压力的上升,使得相关企业同时面临销售资金回流以及营运资金融入双重压力,短期流动性压力上升较为明显。国家大力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降低地方政府财务杠杆,旨在消除地方政府不合理融资的同时,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资源配置,保障区域经济平稳高效运行,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及债务水平等因素出现区域性及行政区划性的融资差异分化明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以及较低层级融资平台存在的弱资质主体在债务偿还以及再融资能力方面相对较弱。上述宏观环境运行期间衍生出来的中小微及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弱资质城投平台三大融资主体在经营及融资方面的压力将逐步传导至商业银行,或将 导致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管理压力上升,需关注商业银行未来在资产结构调整、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变动情况。但同时,在“六稳六保”政策方针主基调不变的背景下,国家及监管部门出台多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相关类型融资主体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弱资质融资主体在融资环境边际改善的情况下会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带来一定缓释作用,但同时也对商业银行在对相关主体提供资金支持时的授信筛查准入标准、贷中及贷后管理、风险缓释手段的应用、流动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监管环境 《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分类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各项监管政策的陆续出台将商业银行金融监管推向了新高度的同时,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等领域服务质效,但需关注地方平台化债以及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 2023年,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政策出台频率仍相对较高,监管内容除了从行为上为商业银行展业提供指导,充分贯彻发挥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用的同时,还从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这些基本的监管工具入手,深化对商业银行的审慎监管,显示了国家对商业银行持续稳健经营的要求迈入了新的层次,也是国家从监管层面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服务实体经济、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方面的有效落实。此外,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引导金融监管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过渡,其对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非现场监管职能和行为以及功能监管的分离,在提升对商业银行监管专业性的同时,对商业银行综合运营能力及质量要求也将同步提高。 具体来看,可以将过去1年以来出台的监管政策共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对商业银行业务拓展具有指导性、指向性的条例;第二类是对商业银行部分业务和日常经营管理期间面临的各类风险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和完善;第三类则是对商业银行核心监管工具的细化和调整,如《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分类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从引导商业银行展业方向,促进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来看,2023年以来,我国监管引导并持续细化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等领域的政策导向不变,持续构建与当前宏观经济发展环境相适应的、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对重点支持群体的金融服务渗透力度,并从政策层面强调了商业银行在支持相关重点领域是应持续加强公司经营及治理体系完善、严守风险底线的要求。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压力较大的问题,监管从政策上鼓励商业银行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及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相关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标的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压力, 长期来看有助于逐步化解商业银行面临的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信用风险;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也有利于减少提前还贷的现象,促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减少风险隐患。在支持地方政府降低财务杠杆、积极稳妥解决地方政府短期偿债压力方面,国家制定了一揽子化债方案,允许部分偿债压力较大的省份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的方式偿还地区债务,并增发1万亿国债全部转移至地方进行债务纾困;同时,国家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各地地方政府也通过统筹省内金融机构资源等方式,缓解地方融资平台短期流动性压力,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投融资方面的参与程度有所加深;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与商业银行达成本息调整、延长还款期限协议等方式缓解短期流动性压力,但相关调整或将对商业银行资产端盈利及流动性带来一定影响。 2023年,监管发布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分类办法》(以下简称“《金融资产分类办法》”)并在7月1日起实施。《金融资产分类办法》进一步降低了商业银行在五级分类划分上的操作空间,五级分类的客观性得到了有效提升,同时将非信贷资产纳入五级分类也有利于对商业银行整体资产表现水平的统一化呈现,提升商业银行整体经营质量的评价效率。《金融资产分类办法》的实施将会加大因各类原因导致偏离度较高、五级分类不实的商业银行未来信贷资产质量下迁压力,且商业银行将调用更多的资源用于计提和处置投资和同业风险资产;但《金融资产分类办法》设置了较为合理的过渡期,有利于商业银行在实行新分类标准的同时,平滑因新分类可能造成的信贷资产质量大幅波动的情况,短期内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影响较为可控。2023年,监管同时还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旨在依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变化,对原《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促进银行持续提升风险计量精细化程度,引导银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总结来看,我国监管对于商业银行各项事务监督管理的专职性和渗透性逐步加深,商业银行合规审慎运营所付出的成本有所提升,监管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决策方针、防范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出发,对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发展领域、稳定房地产市场、平稳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将会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以引导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在监管政策持续趋严以及政策导向性加强的背景下,引导商业银行通过改善经营策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寻找差异化竞争途径等方式提升自身综合经营能力,有利于我国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相关监管政策出台对商业银行短期内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以及资本充足性的变化值得保持关注。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内控合规 在监管机构持续加大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层面监管力度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党建融合持续推进、董监高成员资质逐步提升、关联授信审批流程持续完善、股东行为约束条例逐步明晰, 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有所提升;但个别中小银行关联交易机制仍有待完善,且存在股东资质仍较差、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等问题,上述因素对其未来发展造成的影响需保持关注。 从公司治理运行情况来看,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较快发展,监管对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并持续推动国有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进程,此外,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指出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要加强党的领导。为此,我国商业银行持续推动党建融合进程,将党建内容在公司章程中列示;并持续优化组织架构,逐步将党委会融入组织架构体系当中,部分商业银行已构建了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四会一层”体系,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的防范能力有效增强。从董监高成员资质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董监高成员变动较为频繁,主要系工作调动、退休、辞职、换届等原因所致,另外,随着金融反腐工作的持续推进,部分商业银行董监高成员因违法违纪发生变动;整体看,我国商业银行董监高成员逐渐趋于年轻化和专业化,资质能力整体有所提升,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规章制度的优化,进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但董监高成员频繁变动或将导致规章制度、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持续性减弱,或对公司治理稳定性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从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及股东行为约束情况来看,在关联交易管理和股东行为监管力度加大及自身风险防控需要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对股东资质审查力度持续增强,逐步加大违法违规股东出清工作,优化股权结构;并对股东禁止性行为规定逐步趋严,限制高比例股权质押股东的表决权,加强对股东行为约束力度,逐步优化及完善股权质押管理机制;同时,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及穿透原则认定关联方,逐步优化关联方认定层级及范围,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明确“三会一层”关联交易管理权限及职责,并普遍在董事会下设了专门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增强关联交易业务的独立性和公允性;此外,持续加强对股权代持、虚假出资及违法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管理;整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及股权管理体系逐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但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