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简称: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陈加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小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531,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875,69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所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8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3第六节重要事项.........................................................................................................4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7第十节财务报告.........................................................................................................67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相关资料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除上述变动项目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困难的挑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外拓、并购、人才”三大战略和“新时代领先的农批平台运营商和服务商”的要求,锐意拼搏、积极奋进,出色地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373,647.6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3,266.8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7.71%;全年营业收入为88,582.44万元,比上年减少3.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04.98万元,比上年增加29.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75.71万元,比上年增加10.99%。 (一)夯实主业发展,聚焦服务民生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运营管理的各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积极践行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宗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全力保障各地“菜篮子”、“果盘子”物丰价稳。同时,公司坚守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营管理为主业,大力推动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产业链,致力于打造新时代领先的农批平台运营商和服务商。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三家子公司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始终致力于推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持续加大公司研发投入,提升农产品流通这一传统行业的数字化程度,努力实现主要业务信息可视化、流程规范化、过程可溯化。 本年度,公司顺利完成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农产品食安数字化追溯试点任务,并成为浙江省首个实施该试点的批发交易市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得公司“一卡通系统”与“浙食链”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大大减轻了客商、市场工作人员在“浙食链”上的工作量,使得“浙食链”的上线使用率得以极大地提高。 同时,由公司自主研发的生鲜配送ERP2.0系统库存管理、订单管理和业财一体化等功能成功上线,订单系统可基于过去的数据自动生成报价单,相关业务人员只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对和修正,并可以直接接入阳光采购平台。公司智慧立体冷库顺利完成建设并投用,该项目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现从预约出入库、装卸等全环节自动化,无人化。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累计取得近百项软件著作和发明专利。 (三)尝试向科技农业、数字农业的探索,让科技赋能传统农业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尝试农业科技领域的相关探索。在山西吉县,设立吉美农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当地果农提供集果品植保、收储、冷藏、物流、销售等一体化的智能服务;在嘉兴平湖,设立东云智农(嘉兴)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科学化的“未来农场”,该项目集智能生产、智能灌溉、智能监测、智能管理于一身,可全天候监测种植数据,在移动终端就可远程操作灌溉、施肥、打药等智能设施,从而实现粮食作物种植智能化。同时,公司加大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涉农业务的科技创新工作。 (四)持续开展域外市场培育,品牌输出扎实推进 公司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加强下游渠道布局、建设“智慧农批、智慧农贸”品牌,推进全产业链业务布局,继续保持公司在农产品流通行业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参控股的山西临汾晋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黑龙江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常山浙赣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均陆续竣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营;衢州 龙游浙西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入选龙游县域商业体系综合示范项目,市场在传统农产品批发交易的基础上成功引入黄茶、喜铺、炒货等业态,以交易中心为载体,建立健全龙游特色产业链机制,在推动龙游特色农产品产业创新、拓宽农民致富渠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五)提升服务意识,持续推进市场“三远”、“三化”建设 在市场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愿景目标远,战略谋划远,业态外拓远”和“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方式礼仪化,服务场所品质化”的工作要求,努力推进所属市场服务水平。公司所属菜篮子农副配送公司作为第十九届杭州亚(残)运会温州赛区唯一指定供应商、配送商与食材监管仓,在杭州亚(残)运会温州分仓闭仓管理的时间里,严格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检验、统一储存、统一配送的要求,全部食材均同步至“浙食链”系统,塑造全闭环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为努力向世界呈现一场“中国特色、亚洲风采、精彩纷呈”的体育文化盛会贡献东日力量。 宁波东尚公司顺利完成星阳市场“五星市场”复评、凤凰市场“四星市场”复评和大碶市场“四星市场”创建工作;在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测评中,持续名列前茅,曾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宁波市第一名。 (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先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