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税务合规报告(2024) 前言 有色金属是电子、航空、汽车、建筑等领域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税收领域,近年来,有色金属行业涉税案件频发,有色金属的购销、运输等环节涉税问题愈加凸显,引致诸多税务合规问题。 在有色金属购销业务中,供货散户不愿或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有色金属企业难以获取进项发票。为弥补进项缺口、取得合规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部分企业通过挂靠经营、寻求第三方代开甚至购买的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随着“打虚打骗”专项行动逐渐深入并转变成八部门联合常态化打击,有色金属行业爆发了大量虚开案件,企业及其负责人面临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由于有色金属运输成本较高,行业逐渐形成了“统一仓储、尾端提货”的交易模式,但由于中间环节没有发生实际的货物运输,前述模式容易被认定为无真实货物交易,进而引发虚开风险。 此外,近年来多地税警开展黄金票专项检查行动,查处了大量黄金票虚开案件,此类案件中涉案人员通过变名的方式对外虚开有色金属发票,由于增值税链条环环抵扣的特点,虚开风险将向下游有色金属企业传递。 在司法实践方面,近年公开的虚开案件中,出现了有色金属企业取得如实代开发票最终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的案例,以及为骗取贷款而虚开发票被认定为不构成虚开的案例;检察院刑事合规机制改革在全国范围推开,多地法院也在审判阶段开展合规试点,以上司法实践的发展与变化为有色金属企业涉税刑事辩护带来了新的契机。基于此,为使广大有色金属企业在今后的经营中,合规合法地进行税务管理、加强内部风险防控与外部风险隔离,有效应对和化解涉税法律风险,华税基于对有色金属行业的深入观察以及涉税案件的代理经验撰写本报告,深入分析税收征管新形势下有色金属行业的税收环境,汇总分析 2018 年至 2023 年有色金属企业涉税刑事、行政案件,揭示有色金属行业涉税刑事风险的现状、成因及最新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合规管理建议,以期为有色金属企业防控涉税法律风险提供参考。 目 录 一、2023 年有色金属行业发展情况 二、2023 年有色金属行业税收环境分析 三、2018—2023 年有色金属行业涉税案件数据分析 四、有色金属行业涉税风险成因分析 五、有色金属行业常见涉税风险及其表现形式 六、有色金属行业涉税刑事案件五大实操要点及案例分享 七、2024 年有色金属行业税务合规管理建议 一、2023 年有色金属行业发展情况 21世纪以来,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蓬勃发展,进入了规模扩张最快、经济效益最好、技术进步最明显、综合实力增强最显著的阶段。过去的2023年,面对国际复杂严峻环境以及经济复苏乏力,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在逆境下保持投资增长,供给增加,需求逐步恢复。受益于下游行业生产力的不断提升以及经济支持政策出台,我国主要金属价格均有一定幅度上涨。 在生产端,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2%,增速比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1.6个百分点。2022年,我国十种常用有色金属产量为6793.6万吨,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4.9%。其中,精炼铜产量为1106.3万吨,增长5.5%;原铝产量为4021.4万吨,增长4.4%;铅产量为781.1万吨,同比增长6.1%;锌精矿产量370万吨,同比下降10.54%。在消费端,据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22年,我国精炼铜消费量为1415万吨,比上年增长4.8%;原铝消费量为3985万吨,增长0.5%。 有色金属行业是碳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双碳”目标的提出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2023年,工信部陆续发布《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年版)》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通过严格能效约束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升能效水平,同时倒逼低能效产能退出,有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二、2023 年有色金属行业税收环境分析 (一)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持续推进 自 2018 年 8 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专项行动以来,各级税警查处了一大批虚开骗税案件。2021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作出全面部署。为更好应对涉税违法犯罪形势变化,进一步强化境外资金分析监控、密切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加强执法工作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在四部门联合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加入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六部门的专业优势、侦查优势、数据优势等,使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打击行动更为精准、高效。2023 年 7 月 3 日,最高人民法院加入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2024年 1 月 18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提出“对高风险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依法查处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即在七部门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加入联合打击队伍,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动由七部门拓展至八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解读中指出,各地税务部门要以税收风险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针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有序开展随机抽查,精准实施税 务监管,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电解铜、黄金等大宗商品的购销被纳入了重点聚焦领域。 (三)税收征管数字化全面推进,行业监管环境趋严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截至 2023 年,除港澳台地区外,数电票试点工作已完成全国省级覆盖。数电票具有无需领用、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推动税收征管迈入“以数治税”新时代。数电票实现了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电子化,税务机关在征管过程中能够更为全面、准确地获取企业的交易数据,并对企业的开票、抵扣等数据进行分析比对,通过多部门共享数据,挖掘企业交易行为的业务逻辑,以便于及时排查企业涉税风险,发现涉税违法行 为。 (四)多地持续开展黄金票专项检查,变票虚开案件频发 自2015年以来,多地税务机关及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黄金票虚开的专项行动,黄金发票虚开案件成为税务监管的重点领域,2018年到2023年期间,各地接连曝光了一批黄金变票虚开案件。 三、2018—2023 年有色金属行业涉税案件数据分析 (一)有色金属行业涉税刑事案件数据分析 1、罪名分布情况 以“有色金属”“合金”“铜”“电解铜”“铝”“电解镍”“锌”“黄金”及“危害税收征管罪”等为关键词,交叉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等网站,共获取2018年至2023年公开的有色金属行业涉税犯罪案件672件,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占据绝对多数,达616件,虚开发票罪30件,逃税罪13件,骗取出口退税罪6件,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5件,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4件(少量案件因存在两种罪名而被重复计算)。 2、地域分布情况 在672起涉税犯罪案件中,江苏省、湖南省、浙江省、山东省为案件的高发省份,这与当地有色金属矿产储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关联性。 3、案件量刑情况 由于有色金属属于大宗商品贸易,交易数量、交易金额都较大。因此,有色金属涉税刑事案件的涉案金额也通常较为巨大,动辄涉及税款上百万、上千万元,导致有色金属企业、企业负责人面临严重的刑罚。 在2018年至2023年有色金属行业的虚开案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有14件,占比约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例有78件,占比约12%;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例有234件,占比约35%;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例有346件,占比约51%。适用缓刑的案件236件。 4、案件上诉率及结果 2018年至2023年有色金属行业涉税刑事案件审判程序 在本报告分析的672个有色金属行业涉税刑事案件中,一审程序522件,二审程序140件,再审案件10件。在140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105件,准予撤回上诉2件,发回重审1件,改判32件,改判率为22.85%。在申请再审的10个案件中,驳回再审申请9件,予以改判1件。 5、不起诉案件情况 通过检索中国检察网,2018年至2023年有色金属行业涉税不起诉案件26件,不起诉的原因包括: (1)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被不起诉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2)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6、小结 从以上数据可见,有色金属行业涉税案件的刑事责任较为严峻,尤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最为突出,企业负责人实际面临的刑期较长,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例相较于其他经济类犯罪而言较高,同时具有上诉申诉成功率低、难度大等特点。因此,有色金属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应在刑事一审阶段妥善应对。 (二)有色金属行业涉税行政案件数据分析 1、案件性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以及威科先行数据库公示的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信息,2018年至2023年期间,有色金属涉税行政案件527起,其中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70起,涉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44起,涉及偷税案件53起,涉及其他违法案件160件。527起行政案件中,涉及走逃失联企业的有183起。 2、涉及发票情况 在270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和18起利用虚开发票抵扣税款、定性偷税的案件中,仅涉及进项发票的案件140件,仅涉及销项发票的案件94件,同时涉及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的案件54件。值得关注的是,在虚开案件中,有10起案件涉及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变票。虚开发票依然是有色金属行业税收风险爆发的重灾区,虚开风险全链条传导是有色金属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四、有色金属行业涉税风险成因分析 (一)个人销售不开票,有色金属行业进项发票难获取 有色金属行业的采购源头中有大量的再生有色金属,而再生有色金属来源于工业产废,我国的再生资源市场长期处于卖方市场,产废企业或出于账外销售、规避税收等目的,不带票销售废旧物资,并由众多零散的个体经营者承接收购后进行倒卖。由于产废企业源头销售不开票,再生有色金属分散到众多散户手中,散户对外销售时也不开具发票:一方面,散户自身纳税意识不足,而对散户的税收征管本身也存在较大的难度,另一方面,若向税务局代开发票,代开程序复杂且散户需要承担增值税、个税等税负。因此,散户通常不带票向回收企业销售,从事有色金属回收的企业难以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而在从事新开采或进口有色金属购销业务的主体中,同样存在大量个人,个人经营者或出于市场竞争力考量,或出于降低自身税负的考量,通常也无法或不愿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一步加剧有色金属贸易企业进项不足的矛盾。 (二)上下游虚开风险传递,企业无法隔离涉税风险 增值税链条环环相扣,上游企业是否合法合规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按期、足额缴纳增值税税款直接影响到下游企业能否正常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抵扣行为是否会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在有色金